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境外債券全球協調人的初評比選公告
根據《龍巖市國資委關于做好融資計劃比選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擬開展境外債券全球協調人的對外初評比選,現將相關初評比選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球協調人資格條件
全球協調人需為香港證監會監管的機構,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同等效力文件;
2. 具備境外債券發行的全球協調人及評級顧問資格,且必須具備香港金融監管局或香港證監會頒發的第1類和第4類牌照;
3. 須具有良好的主體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提供承諾函);
4. 熟悉債券申報發行程序、具備債券承銷能力,具有熟悉有關業務規則及操作程序的專業人員,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具有成功發行境外債的案例經驗(提供境外債成功發行的相關案例經驗的合同復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頁、簽署頁等合同關鍵頁或募集說明書,至少包含承銷人在項目中參與的角色、發行人名稱、發行總規模、發行時間、債券期限)。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各方都要滿足上述基本條件。
二、境外債券主要條款
1.發行人: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或所屬子公司
2.發行規模:不超過等值2億美元(含2億美元)
3.發行期限:不超過3年期(含3年)
4.發行方式:分期發行
5.發行幣種:人民幣
三、比選申請文件內容
1.初評比選報價函;
2.營業執照、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業務資質證書、需具備境外債券發行的全球協調人及評級顧問資格,且必須具備香港金融監管局或香港證監會頒發的第1類和第4類牌照等相關文件;
3.發行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資主體、融資金額、期限、承銷費率、預計發行利率、資金用途、增信措施及擔保措施、具體工作時間安排、承銷機構規模、團隊業務能力、增值服務等);
4.項目團隊介紹(附相關團隊能力證明材料介紹);
5.比選初評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均須加蓋公章。比選文件所有格式均由比選申請人自擬,但內容不得與本文件內容有實質性的違背和抵觸,否則視其比選申請文件為無效。
四、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請有意向參與上述境外債的機構,于2024年01月19日下午17:00分前將《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境外債初評比選報價函》及發行方案等相關比選材料一式捌份(正本3份,副本5份),以密封并加蓋公章及騎縫章的形式寄達或送達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財務中心,我司以寄達(或送達)時間為準。收件聯系人:蘭先生,聯系電話:17350396626,聯系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主樓25層2518室。
五、初評比選方法和程序
本次初評比選評審由我司根據相關規定成立融資計劃初選評審工作小組,依據評審文件,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審慎的原則,對各初評比選申請人進行入圍資格審核,對入圍機構相關比選材料按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分。融資計劃初選評審工作小組完成評分后,按綜合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最終選擇產品綜合得分最高前三名候選機構提交至市國資委復選。市國資委根據《市國資委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龍巖市屬國有企業融資計劃比選方案(修訂稿)>的通知》(巖國資[2020]3號)的文件要求,依照評分辦法和評分標準,組織評審工作小組進行復選。復選結果報市國資委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后,確定得分最高的金融機構為最終機構。再由我司對外公示,并簽訂合作協議。
附件:
城發集團關于境外債券服務項目初評比選方案(附件1).docx
龍巖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境外債券初評比選報價函(附件2).doc
2023年12月26日